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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罪羊小说读后感

《替罪羊》经典观后感10篇

  《替罪羊》是一部由charles sturridge执导,马修·瑞斯 / 艾琳·阿特金斯 / 安德鲁·斯科特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的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替罪羊》观后感(一):像这种电影不看真是损失

  我最喜欢这样的电影了,太深刻的我说不出来,就讲讲我自己的感受吧。片中诸多唯美细腻的画面再加上漂亮的女演员简直是绝妙的搭配,剧情也是在慢慢的升华后在临近结尾时突然在一个大大的转折,就在我们为主角的命运担忧的时候剧情又再大大地拐回来,最后主角决定离开了,看到这里的时候觉得可惜又遗憾,但是女仆长的一番话又让他显得十分迟疑,然后画面就转到一家人其乐融融地打着乒乓球但却唯独少了主角,就在我已经不抱希望的时候主角又冒了出来,这剧情真是一步步把观众拉进去呀好看又虐心(t ^ t)还好最后结局十分美好(^^)而且电影就像英国绅士一样注重每一个细节,看着电影你仿佛置身于上世纪的英国,了解着英国贵族的每一处生活细节:劳斯莱斯银幽灵,粗呢磨毛外套,内衬马甲和硬领衬衫,优雅严肃的司机还有古板脸臭臭的女仆长,狩猎和晚宴加上美丽的庄园这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着迷,最令我惊喜的是主角的弟弟罗尼就是神探夏洛克里的大反派莫里亚蒂教授,看他在片中的小媳妇样真是令人大快人心哈哈哈哈哈哈。

  《替罪羊》观后感(二):有多少角色可以扮演,有几分本心可以保留?

  电影中johnny和john长得一模一样,背景和性格却截然不同,一个是自私冷血的公子哥,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希腊语老师。一天从酒店醒来,john却面临这扮演johnny的任务。有人说面具戴久了,就成了你的脸,john在扮演的过程中会不会改变本心?作为一个对凡事都持有怀疑态度的中度精神分裂患者,这样一部电影我就难免看出三个版本:

  1)john杀死了johnny,然后john凭着自己的正能量改变了这个家庭的气场,因为他有让周围的人快乐的能力。人家说爱是一种能力,既是一种感受力,又是一种愿意为他人付出的能力。人对周围环境的看法是内心的信念产生的,环境负责提供一些真实的碎片,而我们内心的信念负责用这些碎片拼凑一个故事。同样的家人,在johnny眼中都是自私鬼,而在小女孩吻了john以后,john却说有一种奇妙的感觉。那种感觉就是内心对人间温暖的感受力,johnny没有而john有,这就是他们本质的不同,就不用赘述信念怎样指导了他们的行为。

  2)但是,但是!在影片结尾时那个眼神的特写令我不寒而栗,久久不能忘怀,因为人性的多面性和可能性实在是太丰富了。所以我想到了另一个可能性:johnny杀死了john,但是在凶案发生时性格的某一部分被激发,于是他装成john“借尸还魂”,或许借此机会做一个“好人”也不错。为了做可行性分析,可以参考电影《identity》,里面人格的整合便是通过谋杀完成的。由此可以类推,johnny杀死了john之后有强烈的刺激可以接管john的人格。或许是出于好奇,或许是出于愧疚(可能性较小),或许是出于更大的阴谋(这个可能性比较大)。于是又衍生出两种可能性:

  2.1)johnny借尸还魂后真的变好了,散发出了人性的光辉,实现了自我的蜕变,忘记了本来的自己而爱上了john这个角色。那些叫嚣着社会太腐败,周围人都不好而且永远不改变的人只不过是放弃了改变的权利。那些说狗改不了吃屎的人也无形中成为了一个人改变的阻力。至于结尾那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眼神,只不过是他在两个人格之间转换时的一种疑惑。

  2.2)johnny的改变只是为了更大的阴谋,同时也顺便满足一下自己的表演欲。最后一秒钟的目露凶光令人揪着一颗心,最可怕的不是狼,而是狼披上了羊皮。

  就发生的概率而言1 2.2 2.1,但阴暗如我偏偏愿意相信2.1和2.2带来的冲击,因为他们提出了一个很难解的命题:人到底会不会改变?

  尼采曾经痛呼:“成为你的存在!”到底怎样定义了一个人到底是谁?是身体,情绪,欲望,思想,记忆还是别的什么?又是什么使我们成为了我们?是环境,命运还是信仰?对于自身的阴暗面又应该去攻击,掩饰,无视还是理解接受?如果我发现“我的存在”里面全是自私懒惰贪婪等等阴暗和污秽东西那么我应该去实现这样的自我吗?又或者自由是选择的权利,在我可以同时选择逃避和承担的时候我选择承担,可以同时选择索取和付出的时候我选择付出,可以选择追求和逃避的时候我选择追求…或许这才是become a better person的意义:在承认人格复杂性的同时选择你想成为的那一个并为之努力。

  《替罪羊》观后感(三):拥有带给人幸福的能力的人

  也许是我过于喜欢matthew的原因,也许是这部电影正好对了我的胃口,总之是大爱的一部电影。

  从情节上,电影的题材确实不很新颖。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确长的一模一样的人,在午夜的酒吧相遇。为了这惊奇的会面,贵族青年坚持请贫穷教师喝酒,两个人醉醺醺的离开了酒吧。第二天,宿醉未醒的贫穷教师在贵族青年住的旅馆床上被他的司机惊醒,并载回了贵族庄园。而贵族青年则带着贫穷教师的行李离开了旅馆,不知所踪。来到庄园的贫穷教师被豪车城堡给惊呆,更被与贵族弟弟,母亲,妻子,女儿,弟媳,妹妹等一干人的会面所迷惑,只有硬着头皮假扮起了贵族青年。在面对诸如处理家族玻璃工厂的事务,与弟妹的偷情,杂货店的法国情妇的一系列事件后,贫穷教师逐渐了解到了贵族青年的放荡,冷酷,自私,残忍的生活面。而在深入接触贵族青年的家人后,他爱上家里的每一个人。他尝试着以自身的力量来改变这个逐渐落后的庄园,并影响着庄园里的每一个人。当然,最后也少不了贵族青年的回归。残戾的贵族青年在午夜回到庄园,在门缝中看到了拥抱着自己的妻子睡在自己床上的贫穷教师时,危机一触即发。在庄园里的人都出外进行狩猎时,贵族青年溜回了庄园里,并利用母亲的药试图杀死自己无法生育儿子的妻子时,被自己的女儿撞见。年小的孩子无法理解为什么自己的父亲会一下子换了衣服由猎场回到庄园,在和自己的姑姑回到猎场后,生气的她发脾气将所见的情景告诉了在猎场的“父亲”,贫穷教师立刻驱车赶往庄园,拯救了濒临死亡的妻子。最后,贫穷教师与贵族青年又一次面对面站在了一起,在搏斗中,贫穷教师失手杀死了贵族青年。为了弥补一切,他准备离开,却又在庄园女仆夏洛特的话语提点下,代替了贵族青年,永远的留在了庄园。老套的故事情节仍旧演绎的如此精彩,让人感动。

  从人物来看,无论是马修塑造的两个性格截然不同的人,还是“莫娘”所演的弟弟保罗,以及母亲斯宾塞夫人,女仆夏洛特,妻子弗莱西斯,女儿佩吉等等的人物,每一个角色都被演绎如此的鲜活饱满,细腻动人。贫穷教师john所带来的幸福效应,在每个人身上都有着十分鲜明的展现。

  从电影整体来看,从头到尾,电影都是呈现着一种暖暖的色调。即使是阴云密布的英国,也不会让人有以往的低沉感受。加上电影中华丽的庄园时代背景布置,和英剧特有的细致妆容打扮,以及影片中十分切合情节发展的背景音乐,使得整个影片构成了我十分喜欢的基调。

  到最后,喜欢这部电影不仅是因为matthew rhys,而是因为电影本身了。一直以来,都是喜欢温暖系的电影的。而《替罪羊》自始至终也弥漫着这样一种调调,看到妻子弗莱西斯对“丈夫”说着我很幸福时,看着假扮贵族青年的john努力地弥补着贵族青年给家人带来的伤害时,我完全沉浸其中了。只能说,真的是一部很喜欢的电影,值得一看!

  《替罪羊》观后感(四):致不配拥有的一切

  设定还是挺新鲜的~会一直带着好奇接下来会怎样看下去~最后回归正确价值观~虽然一定会有人不屑一顾说是鸡汤,可是正确的为人处事方式如果不能被提倡,难道要一味鼓吹花式犯罪?服装道具好评,做的真用心,城堡永远是离奇故事的好场所~补充一句,我真没觉得两个人像,除了开头拉开门的瞬间,我觉得脸型都不一样了(当然可能是发型缘故),气质也是大不同~感慨服化道的强大,演员可塑性太强了。

  说起来坏男主,当真再次政治正确,如今越来越多的舆论倒向惟出身论和原生家庭背锅人的一生;电影至少证明,有多少人出身高贵然而不配拥有他手中的一切;人之所以为人,选择比位置更重要;良好教育太重要了。珍惜自己曾经读过的书受过的教,会让人成为一个好人。

  《替罪羊》观后感(五):sometimes nature or fake makes the decision

  quot;this princess elizabeth wasn‘t meant to be queen, no more than her father was born to be king。

  1936年乔治五世逝世。

  1936年1月20日乔治五世长子,当时的王储爱德华王子登基,称“爱德华八世”。同年,12月11日,爱德华八世由于婚姻问题,签署文件,后由国会批准,退位。爱德华八世成为英国历史上唯一一位自愿退位的君主。退位后头衔为其王储时期的“爱德华王子”。

  1937年5月12日,乔治五世次子,爱德华王子胞弟——乔治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登基,为“乔治六世”。

  1939年战时,乔治六世克服口吃,向公众发表演讲,向德国纳粹宣战(国王的演讲)。

  乔治六世抚养了两个女儿。乔治六世登基之后,11岁的长女伊丽莎白公主(1926年出生)成为推定王位继承人(heir presumptive)。

  1940年,14岁的伊丽莎白公主发表广播演讲,安抚与自己一样的经历战争的青少年。

  quot;we are trying to do all we can to help our gallant sailors, soldiers and airmen, and we are trying, too, to bear our share of the danger and sadness of war。 we know, every one of us, that in the end all will be well。

  1947年,伊丽莎白公主完成了第一次海外出访。同年六月,宣布订婚。十一月,在西敏寺大教堂(westminster abbey)完婚。次年十一月,其长子查尔斯王子出生。

  由于战时压力和吸烟史,乔治六世健康每况愈下。1952年一月,乔治六世在机场与出访外国的伊丽莎白公主送别。5日之后,乔治六世由于心肌梗塞在睡梦中与世长辞(56岁)。战时乔治六世与皇室家庭坚守在伦敦。收到国民的爱戴。

  次年(1953年),伊丽莎白登基。

  编辑自维基百科。

  《替罪羊》观后感(六):改变已经太迟了,而我们早已成为我们自己

  个人给分:七颗星星/十颗星星

  两个豪无血缘关系的男子,有着相同的长相,却过着迥然不同的生活。johnny是贵族子弟、john则是刚离职的老师,宛如双胞胎般的两人在酒吧偶遇,johnny惊讶世上居然有与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之余,更海派的请john喝酒聊天。没想到次日john酒醒后,发现自己不但与johnny对调了身分,等着他的还有一个复杂的大家庭与一笔搞砸的生意。。。。。。。

  《the scapegoat》是itv 1今年九月的新剧,改编自英国女作家daphne du maurier的同名小说,为单集的电视电影。小说《the scapegoat》写于1957年,1959年就曾经改编成电影,daphne du maurier被称为悬念浪漫女作家,她的许多小说皆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希区考克有几部片也是出自她的手笔,例如1940年的《rebecca》与1963年的《the birds》。

  这部电视电影由matthew rhys一人分饰两角,一部片中同时演活了两名来自不同阶级的男子。战后萧条带给知识份子的,是对社会的茫然困惑;而对贵族而言,则是渐趋没落的家族仍残喘着最后的荣景。

  身为老师的john脚踏实地,他非自愿的闯入并取代了johnny的生活,赤裸裸的人际关系开展于眼前。惶恐之余又赫然发现,johnny是如何将值得珍惜的事物弃如敝屣。

  故事的背景设在1952年,伊莉莎白二世即将获得加冕之际,阴郁氛围间又能感受到一丝丝欢快与期许。除却时代感营造出的气氛,情节安排其实非常有活力、充满律动感。交换身分虽然极其荒唐,全片却仍呈现一种朴实的美感。

  johnny的老母亲毫不怀疑john的身分,以为自己的儿子想要力挽狂澜是为时已晚的举动。她说:

  quot;it’s too late to change, we are what we are。

  (改变已经太迟了,而我们早已成为我们自己了)

  “改变”这个词不断的出现在影片中。周遭的人们都觉得johnny变了,实际上“johnny”这个身分却是更全面的、一个“取代”的过程。故事的最后,我们会发现个人的“改变”一点也不容易。但讽刺的是,要被他人“取代”竟又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真正让我下决心找时间好好读一读daphne du maurier原作的原因就在于此,当真正的贵族johnny终于悄然归来,一切的计划与阴谋终于水落石出。而我们也终于明白,一个完整的人为何能够被“取代”,而要“取代”一个完整的人又何以成为可能。

  片名the scapegoat,指的便是john成了johnny的代罪羔羊,但他会不会成为诸多罪状底下的牺牲品?或者,他能以自己的方式,将这些莫须有的罪与赎,一一转化为温暖的力量与转机?

  平实的叙事手法,末了又添入一剂惊悚的高潮,震撼之余又不显突兀,及至尾声仍维持着细致动人的底蕴。很棒的作品,值得一看。

【求英文小说TheScapegoat(替罪羊)的读后感,要英文版的读后感。400个词左右。】

  the plot concerns an englishman who meets his double, a french aristocrat, while visiting france, and is forced into changing places with him。 the englishman is a single, rather lonely academic, and he finds himself caught up in all the intrigues and passions of his double’s complex family。

  taken by the faithful servant to a huge but crumbling chateau, he finds that he is also the owner of a glass factory that appears to be failing。 indeed, the problems concerning the family are seemingly insurmountable, and at first the protagonist stumbles through one mistake after another; nevertheless no-one suspects he is not jean, the frenchman (other than the dog, whose behaviour is commented upon but not questioned)。 it soon becomes apparent that jean is bad through and through, he has had an affair with his sister-in-law, and his sister blanche has not spoken to him for fifteen years。 we only discover the reason for this much later on in the book, and this provides an important sub-plot。 furthermore, his mother is a morphine addict, supplied with her drugs by none other than her dutiful son, jean。 his poor pathetic wife dies in an accident soon after the englishman arrives。 the double then attempts to put everyone‘s life to rights, little realising the extent of damage his predecessor has managed to do。 just when it seems as though he is finally succeeding, jean returns to claim his life back。

  the novel is written from the viewpoint of the narrator, john, the englishman, and the reader knows as much or as little as he does。

《替罪羊》达夫妮的读书报告。【读后感吧】

求《替罪羊》(《TheScapegoal》)英语内容纲要概括该书由达夫妮杜穆里埃所著。需要200词左右,最好好友一定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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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ken by the faithful servant to a huge but crumbling chateau, he finds that he is also the owner of a glass factory that appears to be failing。 indeed, the problems concerning the family are seemingly insurmountable, and at first the protagonist stumbles through one mistake after another; nevertheless no-one suspects he is not jean, the frenchman (other than the dog, whose behaviour is commented upon but not questioned)。 it soon becomes apparent that jean is bad through and through, he has had an affair with his sister-in-law, and his sister blanche has not spoken to him for fifteen years。 we only discover the reason for this much later on in the book, and this provides an important sub-plot。 furthermore, his mother is a morphine addict, supplied with her drugs by none other than her dutiful son, jean。 his poor pathetic wife dies in an accident soon after the englishman arrives。 the double then attempts to put everyone's life to rights, little realising the extent of damage his predecessor has managed to do。 just when it seems as though he is finally succeeding, jean returns to claim his life back。

  the novel is written from the viewpoint of the narrator, john, the englishman, and the reader knows as much or as little as he does。

  收起

《思想国》的笔记

  越来越多的人反对死刑或限制死刑,除了人道主义原则,还因为他们在死刑犯身上或多或少看到了一些替罪的成分。一个人的十恶不赦可能掩盖这个社会经年累月的罪错。虽说人人都是社会人,但在死刑犯那里,社会通过死刑定格并撇清了一切。

  寻找替罪羊机制的发生遵循这样一个过程:危机开始-- 标记差异(寻找替罪羊)-- 实施暴力(完成替罪与转罪)-- 危机结束。在此过程中,标记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真正致命的敌意是,种种受难标记最后会缩略成一个单一的身份,如”奸细“,”卖国贼“,”奸商“,”恶魔“,”流氓“,从而被施加暴力,成为公共戏剧中的牺牲品。这种简化是受迫害者的其他身份消隐,其他权利不复存在。 当一个罪犯不得不额外为时代不公正,没有安全感等等担负责任时,替罪羊机制便开始启动了。

  一旦判决迎合民意,当权者与民众之间完成一个合谋。民众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社会也恢复原有的平静,至于相关罪错因何发生,可能无人过问。在此意义上,无论消灭”清白的替罪羊“,还是”有罪的替罪羊“,寻找替罪羊只在于化解一时的危机,在于回复过去的平静,而不在于开创一个可以期许的未来。进一步说,错误的归罪与替罪,只是对过去的蹩脚的清算,他并不消除将来甚至当下的罪恶之源。

人类学:《替罪羊》读书札记

《思想国》的笔记

  柏林人民剧院为西贝尔伯格的这番言论下了注脚:该剧( 帝国的毁灭 )为推销希特勒喊出的口号是,“南非有钻石,科威特石油立国,德国呢?德国有自己的过去。当然,他有点臭。但除此之外,它有个不错的生意,那就是希特勒好卖!”笔者以为,种种关于《帝国的毁灭》的指责以及对“希特勒不是人”的坚持,是对人性之恶及其不确定性没有足够的反思---对任何历史人物犯下的错误的思考,都不能归结于上帝和魔鬼,让魔鬼为人性之恶背黑锅。谁也不能说奥斯维辛集中营里的悲剧,是上帝或撒旦制造的----将希特勒比喻成魔鬼并彻底去人性化,实际上是人类社会一次集体性的默契合谋,既是“完美人性”,也是在人类之外寻找“良心替罪羊”。二战后马丁。尼莫勒牧师撰写的碑文“当初他们杀共产党,我没有做声,因为我不是共产党;后来他们杀犹太人,我没有做声,因为我不是犹太人;在接下来他们杀天主教徒,我依然沉默,因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后,当他们开始对付我时,已经没有人为我讲话了。。。。。。。。”

对这个混乱的短篇小说集的毫不相关读后感(献给折颈男的协奏曲)书评

  看伊坂幸太郎,应该是从《奥杜邦的祈祷》开始,虽然超现实,但阅读的快感实在难以言表,于是对作者颇感好感,陆陆续续地又读了《阳光劫匪》、《沙漠》、《华丽人生》等作品。

  看伊坂幸太郎的书,最大的收获应该是他在书中所书写的那些他关于各种事物的感受,但这恰恰也是他不足的地方,盖因书中夹杂了太多他的痕迹,而失去了书中人物的处世之所。

  关于本书:

  《折颈男的周遭》:写一对老夫妻怀疑邻居是杀人凶手“折颈男”,和他长得很像的人冒充他去见客户,他帮助长得很像的人解决高利贷的问题并突然死去以及和他很像的人帮助他完成帮一个学生反抗霸凌等事情。

  《替罪羊》:一位父亲杀害了看似没有悔恨之心的几年前撞死他儿子的女人,并偶遇折颈男,折颈男认为他是他小时候答应和他一起练习棒球的人,为了让他能完成约定,在那位女士身上留下他的独有记号,当他的替罪羊。

  《我的小舟》:一位老婆婆委托黑泽寻找她的年轻时邂逅的恋情,最后发现那个人和年少时初恋的对象都是现在的丈夫。

  《像个人样》:黑泽被以为女士委托调查她妹夫的出轨情况,并向他诉说她妹妹的悲惨遭遇,中间加了段昆虫小知识,最后她的妹夫遭意外死亡,她的妹妹得到了财产的补偿。

  《逃离星期一》:黑泽用倒放录影带的方式欺骗一个企图用摄像方式威胁他的电视节目制作人。

  《顾问之死》:昆虫学家的“朋友”向他询问一段历史故事,并认为这段故事也发生在他身上。

  《联谊会风波》:联谊会的各种风波(亮点在其中对各人心理的描绘)。

  虽然这六个短篇一开始完全独立,但脑洞奇大的伊坂幸太郎却依然想办法给其赋予了一部分关联,《替罪羊》中的杀手显然是折颈男,并导致了第一篇中他的离奇死亡(猜的,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三四五篇则更多的是黑泽参与的关于宿命的探讨,核心的争论依然是上帝与宿命是否存在的无解问题,最后一篇就完全是游戏之作了,多少应该含有伊坂幸太郎个人的体验吧。

犹太人的“替罪羊”和“一致观” 读后感。

  放他娘的狗屁。

  以色列天天欺负巴勒斯坦人,没事就炸一炸,轰一轰,欺负一下。

  自己没有国家,就到人家地皮上自立一国,依靠和美国的关系,充当美国在中东的使者,利用先进的武器,霸权,对巴勒斯坦人进行种族灭绝。

  这能叫珍惜生命?尊重别人?这能叫通情达理?

  讽刺的是,德国人当年对犹太人同样进行了种族灭绝,让他们深知被迫害的痛苦和待遇,而他们明显脑子里面不觉得那是个坏事,因为他们现在就在做着让他们深恶痛绝的纳粹所做的同一种事情。

  不管犹太人用什么狗屁故事宣传自己过去如何文明,友爱,宽容。

  现在可以明确的是,那样的犹太人早就不存在了。

呐喊整书读后感【精华篇】

  呐喊整书读后感1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呐喊整书读后感2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 阿q正传 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抨击地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

  【拓展阅读】

  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翻译家、文学家。1918年,鲁迅发表了第一篇白话文小说《狂人日记》,强烈地揭露和抨击了人吃人的制度,他成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成了反帝反封建的领路人。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以白话写小说的人,在民族文学中,他以冷峻、含蓄、丰腴以及幽默的艺术语言,证明白话是一种卓越的艺术语言。而他的《呐喊》以模糊语言、疯话以及追问的语言,集中表现出鲁迅的教育思想。

  《呐喊》反映了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旧中国的社会生活现实。在辛亥革命以后,我国从旧民主主义革命跨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代,这是一个痛苦的时代,也是一个失望和希望相互交织的时代。而鲁迅的《呐喊》暴露了旧社会的黑暗现实,真实地反映了当时剧烈的阶级斗争;它是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了旧中国各个阶层人民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表达了鲁迅对旧社会和统治阶级的强烈憎恨;真实地反映了人民大众的生活出路等事件,表达了对人民大众无比热爱的思想感情。在封建的“铁屋子”中,《呐喊》的声音就像号角一样,喊醒了沉睡的人们,在怀疑中对劳苦大众的力量进行了探索,集中体现了鲁迅反封建的教育思想。

  一、 唤醒“铁屋子”里生活的人民

  《呐喊》创作于“五四”前后,当时,中国的人民群众还过着痛苦、落后的生活,中国的无产阶级和农民阶级还没有结合起来,是一个希望和失望交织的时代,是一个痛苦的时代。鲁迅认为这个时代中的回想是痛苦的,也是不能忘记的。在《呐喊·自序》中,他这样说道:“自己不可惜自己在青年的时候曾经做的梦,虽然很多已经都忘记了,但是我的偏苦依然不能忘记。所谓的回忆者,就是不免使人寂寞,也可以实然欢欣,不是很有意味,但是那些精神的思缕还在牵着那些失去的寂寞时光,这些不能忘记的一部分,成了《呐喊》的源头。”鲁迅的家庭在落败之后受到各种各样的嘲讽,看到当处决的时候,他惊愕于中国人对自己同胞的拍手叫好,当他苦苦创办的《新生》杂志没有成立之后,他感到了无比的失落和寂寞。于是他在《呐喊·自序》中慢慢地回忆起来,认认真真地体会到了一种寂寞。他在生人中独自呐喊,但是人们并没有什么反应,处于一种麻木的状态中,没有反对,也没有赞同,他仿佛站在无边无际的荒原上,毫无办法,措手不及,他感觉到了自己的寂寞和悲哀,而这寂寞像一条大毒蛇一样,在他的灵魂中一天一天的长大起来,但是他太痛苦了,自己的寂寞并不能除去,它缠绕在他的灵魂中。为了消除这种寂寞,鲁迅以他独有的呐喊方式,在文学作品中纳入了寂寞,以具有启蒙主义精神的文学创作,以“大声呐喊”的方式,想唤醒“铁屋子”里生活的人们,希望人们可以醒悟,想唤醒中国社会处于“从昏睡入死灰”的人们,希望人们打破当时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社会的封建思想牢笼。

  二、对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发出的呐喊和质疑

  鲁迅的白话小说在文坛上所体现出来的反封建思想是坚定的。如他的《狂人日记》的主要创作目的就是“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塑造了鲜明的狂人封建叛逆者的形象。尽管主人公是疯疯癫癫的,但是那只是表面上的现象,实质上,小说表现出狂人清醒并对当时社会不满的头脑,他始终处在害怕别人“吃”他的状态中,始终怕被别人“看”到。狂人整日担心被别人“吃”,经常“语颇错杂无伦次,又多荒唐之言”,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他觉得赵贵翁用怪异的眼神看着他,他感觉路上的行人都在议论笑话他,甚至连街上玩耍的孩子都在议论他。在鲁迅的笔下,狂人自己很厉害,人们都怕他,想要害死他,甚至连盘子里已经蒸熟的鱼也怕他,长着嘴想要“吃”掉他,并且他总能听见,街上打儿子的女人在说:“老子呀!我要咬你几口才出气。”他出现了幻想,脑子里总是浮现出狼子村挖着恶人心肝的情境,打死恶人的情境。他甚至还以为,给自己看病的医生是以看病的名义来谋害他的,是一个刽子手装扮的,是想来吃他的肉的。他还劝自己的大哥,不要和别人一样“吃”人肉。鲁迅原先是学医的,因此,在他的笔下,通过他的象征手法,出现了一个活灵活现的患有迫害症的狂人。小说中的狂人和赵贵翁、路人之间并没有仇恨,但是患有迫害症的狂人则认为他们要“吃”了自己。由此他想到了20年前,占久先生那本很薄很薄的流水簿子,他用脚踹翻了。鲁迅在这里运用了象征的手法,流水簿子象征了封建文化,狂人踹了簿子一脚,象征着反叛自己身处的封建社会文化,因此,他“怕”被看,怕被人“吃掉”,甚至他都不能安安稳稳地睡觉了,他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仁义道德”,他揣着写满“仁义道德”没有年代的历史研究了半夜,终于找到了“吃人”两个字,充分地体现出鲁迅对中国文化深刻的研究,体现出鲁迅对中国历史深刻的思考。于是,他对吃人伦理发出了质疑,对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发出了呐喊,“从来如此,便对么?”这是一种振聋发聩的声音。“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狂人对着世人大声呐喊,“我无意之中,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现在轮到我了”,狂人认为中国社会是一个吃人和被吃的社会,这种伦理规范了“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因此,狂人因为“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有救”。这里充分地体现出鲁迅“立人”的教育思想。

  三、鞭笞了麻木的封建社会和人们麻木的灵魂

  在小说《白光》中,鲁迅描写了一个经常落榜的人物陈士成。陈士成是一个巨商的后代,由于受封建思想的影响,他在家庭衰落以后屡次参加科举而又不断地落榜,幻想着通过科举,再次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最后在掘宝的途中溺水而亡。他想升官发财,想走上仕途,他有16次名落孙山的惨痛历史,认为只要自己考取了功名,绅士们就会来攀亲,于是他就光耀了门楣,为祖先争光了。鲁迅对他的描写非常传神,他看到榜单上没有自己名字的时候,脸色灰白,双眼中发出古怪的闪光。陈士成没有心思再授课,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刺激,“他不自觉地旋转了涣散的身躯,惘惘地走向归家的路”,因此他早早地把孩子们放回家,一个人在静的出奇的院子里徘徊着。他不停地埋怨考官,甚至感觉院子里的鸡都在议论着他的无能,他很寂寞。夜里他想起了祖母告诉他的谜语,“左弯右弯,前走后走,景金景银不论斗”,他决定采取行动挖掘宝藏,但是并没有他想象的宝藏,只有一些烂瓷片和破铁。此时他又想起人们“到山里去”的话,以为山里有宝藏,由于他走出了城门,最后人们在万流湖里发现了一丝不挂的陈士成。鲁迅在这篇小说中细腻地勾勒出一个追求仕途、金钱的悲剧人物惶恐的心理,从而表达出自己反对封建的思想。而《阿q正传》则揭示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解读了当时国民的人性弱点,阿q没有固定的工作,也没有家产,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这部小说是鲁迅的代表作,阿q是很典型的人物形象,是一个单身汉,他想和吴妈“困觉”,但是他却“失恋”了,再也没有人敢雇他。于是,他进城给小偷放风作为自己的生计。回村后,他参与到革命的队伍中,后来却成了替罪羊,被押上了法场。阿q的精神胜利法在整篇小说中都可以看到,甚至在遇到挫折和失败时都能看到阿q的这种精神胜利法,他通过一种自我安慰的方法,希望在幻想中获得精神上的胜利和满足,“我们先前比你阔多了”,甚至有时候打架输了也是自轻自贱“我是虫穿”,甚至在怕强者欺负小尼姑的时候也是这样寻求心理平衡。由此可见,鲁迅通过这种精神胜利法鞭笞了麻木的封建社会和人们的灵魂,提倡一种人与人之间爱的教育思想。

  由此可见,《呐喊》充分地体现出鲁迅致力于“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体现了鲁迅的启蒙主义教育思想。他通过对孔乙己、单四嫂以及阿q麻木灵魂的描写,直面现实社会和人生,给人以启迪的目的,不管是狂人鲜明的有人情味的世界,还是陈士成被束缚的心理,鲁迅都从现实的角度上真真切切地进行勾勒,不管是冷漠的社会,还是人物性格,都勾勒得有血有肉。他的小说具有浪漫主义、象征主义等开放姿态,贴近现实,运用了大量的象征手法,如《药》中的“黑屋子”和“病”,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社戏》等,都具有一定的教育思想。

  四、结语

  鲁迅的《呐喊》成了“五四”时期惊醒当代寂寞文坛的呐喊,《呐喊》中的小说全是短篇,题材丰富,数量不多,但是成了唤醒人们麻木精神的呐喊,具有了反封建和启蒙主义的思想,具有了“立人”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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